政策法规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主页 > 政策法规 >

福建省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来自:未知   发布者:admin   发表于:2016-11-17 17:30   点击:
福建省工艺美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文件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福建省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
闽艺职改[2007] 4 号
 
各设区市职改办、城镇工业联社(二轻联社)、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标准,适应我省工艺美术行业的发展需要,加快工艺美术行业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步伐,根据《工艺美术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省人事厅《关于改进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若干意见》(闽人发[2004]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就我省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评审范围与对象
  凡在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工艺美术(含传统手工艺、装潢、造型、服装、家具、玩具、珠宝首饰、广告设计、装饰设计、商标设计、工业设计、环境艺术、电脑美术设计、商品包装等)的理论、科研、创作设计、产品开发、生产技艺指导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有关规定任职条件的,均可考核确认或申报评审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必须进行年度考核,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年度考核等次应当合格以上。
3、必须结合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掌握新信息,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二)考核确认或正常晋升条件
1、工艺美术员
(1)了解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般的技术操作能力;
(2)基本胜任本专业领域一般性技术工作;
(3)大专、中专毕业(均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工艺美术专业学历,下同),从事工艺美术专业工作,见习期满,经考核可确认为工艺美术员。或从事工艺美术专业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工艺美术员任职资格。
2、助理工艺美术师
(1)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
(2)能独立处理本专业经常性技术工作;
(3)中专毕业,从事工艺美术专业工作4年(含4年,下同)以上;或具备工艺美术员任职资格,且再从事工艺美术专业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助理工艺美术师任职资格。大专毕业,已具备工艺美术员任职资格的,再从事工艺美术专业工作2年,可考核确认为助理工艺美术师,或从事工艺美术专业工作2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助理工艺美术师;本科毕业,从事工艺美术专业工作1年以上,可考核确认为助理工艺美术师;取得双学士学位(其中一个学位须工艺美术专业),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的人员,可考核确认为助理工艺美术师。
3、工艺美术师
(1)比较系统地掌握工艺美术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熟悉本专业的历史传统和现状;
(2)具有独立工作能力,能履行相应职务的职责;
(3)大专、本科毕业,任助理工艺美术师4年以上;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任助理工艺美术师3年以上;取得硕士学位,任助理工艺美术师2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者可考核确认为工艺美术师。
(4)在省(部)级及其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刊物(须有全国统一CN刊号,不含增刊,下同)宣读或发表过1篇以上具有一定水平的相关专业的学术论文,或发表过3件以上具有较高水平的作品。
4、高级工艺美术师
(1)具有较高的工艺美术专业理论和高水平的专业技能,对本专业有较深的研究,有一定水平的论著;
(2)有丰富的创作设计经验,并有较深的艺术造诣和较高的专业修养,作品风格独特,在国内外有一定的影响;
(3)在理论和实践上对工艺美术事业的发展和工艺美术队伍建设有较大的贡献;
(4)大学本科毕业,任工艺美术师5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任工艺美术师2年以上;
(5)在省(部)级及其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刊物宣读或发表过2篇以上具有较高水平的相关专业的学术论文,或发表过4件以上具有高水平的作品。
(三)破格晋升条件
坚持唯才是举,不拘一格地选拔和使用人才,对在工艺美术专业技术岗位上确有真才实学,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工艺美术专业骨干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工艺美术师或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实行破格晋升,原则上采取逐级申报评审,且学历和资历不得同时破格。
1、破格评审工艺美术师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已任助理工艺美术师4年以上的人员,申报中级资格,除符合正常晋升其他条件外,其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水平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省(部)级及其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刊物上宣读或发表过2篇以上具有较高水平的相关专业的学术论文,或发表过8件以上具有较高水平的作品;
②在省级以上出版部门正式出版具有较高水平的个人作品集、个人或合作的专业著作(个人字数达3万以上); 
③经过相当于大专程度以上的本专业学习培训累计2年以上,并取得经认可的结业合格证明;
④国家或省级表彰授予的自学成才标兵。
2、破格评审高级工艺美术师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
(1)不具备规定学历,已任工艺美术师5年以上的人员,申报高级资格,除符合正常晋升其他条件外,其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水平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国家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或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过2篇以上较高水平的相关专业的学术论文,或发表过8件以上具有高水平的作品;
②在省级以上出版部门正式出版过具有高水平的个人作品集或专著(字数达5万以上); 
③经过大学本科院校本专业主要课程学习培训2年及以上并取得经认可的结业合格证明;
④国家表彰的全国自学成才标兵。
(2)不具备规定资历,已任工艺美术师3年以上的人员,申报高级资格,除符合正常晋升其他条件外,其工作能力、水平及成果业绩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受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②在国家级协会、学会举办的全国性专业展览中获一等奖2件以上或省级政府部门举办的专业展览中获一等奖2件以上;
③被省人民政府授予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者;
④在专业技术发明、创造、运用、组织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推动我省工艺美术创新、科技进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及精神文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受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奖励者。
三、评审组织及评审工作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严肃有关纪律和工作制度,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根据《福建省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及评审工作的若干规定》(闽职改字[1993]19号)和《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暂行办法》(闽人发[2002]115号),经批准,由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组建省工艺美术专业高级评委会,负责全省工艺美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组建工艺美术专业中级评委会,负责省直厅(局)及部分设区市委托的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评审组织及评审工作其他有关问题按闽职改字[1993]1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向所在单位申请评审任职资格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学位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年度考核表,以及其他表明学历、资历、工作业绩、技艺水平、科研成果、继续教育等有关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4、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对申报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技艺与科研业绩等送审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申报对象须在本单位公示7日(含7日)以上。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且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申报。
5、凡伪造学历、资历或谎报成果等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申报有关材料的,经发现并查实,两年内不得申报评审,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已评审确认任职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撤消其任职资格。
四、其  他
1、本实施意见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2、本实施意见未涉及事宜,按照闽职改字[1993]18号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有关文件若与本文规定有不同之处,以本文为准。
 
 
福建省工艺美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 建 省 职 称 改 革 工 作 办 公 室
二○○七年十月  日